鄒城房產網訊
1月3日,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,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政策,足額繳存滿6個月可申請貸款,最長貸款年限調整至30年。
具體來看,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(即滿365天)且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(含12個月),調整為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半年,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(含6個月)。
政策解讀:在符合其他申貸條件的前提下,繳存職工建立公積金賬戶滿半年且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及以上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。例如:小李2023年7月1日建立了公積金賬戶,并在2023年7月-2023年12月連續足額繳存了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,小李如想申請公積金貸款,政策調整前,還須繼續繳存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才能申請,政策調整后,在符合其他申貸條件的前提下,2024年1月即可申請。
調整最長貸款期限,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由25年延長至30年。
政策解讀:在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且不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的前提下,借款申請人貸款最長期限調整為30年。
本次調整未涉及的政策按原規定執行。本通知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7年1月9日。本通知施行前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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